如何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11/5/14 21:39:1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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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公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525日公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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