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

  发布时间:2011/5/21 23:58:01 点击数:
分享到 65.6K
导读:《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上一篇:什么是“自首”和“立功”,法律上对此有何规定? 下一篇:刑事犯罪中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