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因交通事故被交警暂扣,什么时候交警应当返还?

  发布时间:2011/5/18 10:48:4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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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7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44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37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44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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